很多在監管部門(FDA、EPA、OECD、USP等)監管下的方法都要求在分析樣品之前做一個系統適用性的測試。系統適用性有助于確認設備和分析方法能夠產生可靠的實驗結果。
系統適用性測試的要求各有不同,所以相關人員應該咨詢有關的法規指導來幫助選擇合適的測試方法,很多操作者使用保留時間和峰面積的重現性、色譜峰的響應(檢測敏感度)、峰寬、色譜峰的拖尾、分離度和柱壓,這些其中一種或者綜合的方法,作為系統適用性測試的一部分。
系統適用性的樣品可以是稀釋了的標準品、萃取基質中的模擬樣品或者一些被選用來展示系統性能的樣品。這里一個重要的原則是,所選擇的系統適用性樣品必須可以用來測試方法中的操作是否能達到所期望的目的。無論是否需要進行系統適用性測試,在常規分析之前做一次這樣的測試不失為一個明智的選擇,哪怕就只是注射一個標準品看看保留時間和峰大小是否和預期一樣。